1、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权可视为法律直接规定的担保特种债权的债权人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2、根据合同法明确规定建设工程优先权,当承包人为追偿工程价款,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建设工程可以优先受偿,法院应当及时受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权利。3、值得注意的是优先权成立与否、优先权的范围和额度都直接和其...
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需要承包人先行发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价款的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甘肃雄韬律师事务所李志军律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批复》第四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依据该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且为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形。
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可以通过协商,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手段行使。在法定优先权成立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此催款通知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只有当发包人在该合同期限届满时仍未支付,承包人才能就该建设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手段行使。《民法...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二、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是哪些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具体如下:1、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是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但发包人逾期不支付;2、这种情况下...
第一,建设工程领域特有的资质与招标投标管理要求,导致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较为普遍。若将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限定为合同有效,会导致大量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落空。第二,在建筑市场上,承包人整体处于弱势地位,缔约是否遵守招标投标程序、是否选择有资质的承包人,决策权主要在...
首先是催告程序。在法定优先权成立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此催款通知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只有当发包人在该合同期限届满时仍未支付,承包人才能就该建设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至于该催告的合理期限,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催告期限为28天,属于约定...
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十八个月是除斥期间,为法定不变期间,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四条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
建筑工程款优先权在行使时,首先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如果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才可以行使优先权,具体行使方式如下:一、发包人和承包人针对工程款协议折价。二、申请法院依法拍卖建筑工程。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并提供证明法定...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主体有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发包人未付特定的建设工程价款、该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折价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