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0日从民政部2024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民政部等12部门近日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我国首个关于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性政策文件。
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快,养老服务需求也随之快速增长、更加多元,对服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近年来,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以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队伍规模持续壮大,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效加强。
《意见》明确提出在《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设置的五个职业技能等级基础上,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可结合实际在高级技师等级之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进一步拓宽养老护理员成长通道。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编码规则和证书样式,在全国范围内查询验证,确保公信力。此举将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实现“待遇留人”,激发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提高技能水平的积极性主动性。
在养老服务人才使用管理方面,《意见》坚持按需设岗,要求引导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根据功能定位、目标群体、服务特色等情况,科学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等岗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同时,《意见》强调健全用人机制,鼓励在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质量评价、补贴支持等工作中,加大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配置情况所占评价权重,引导机构支持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技能水平评价,树立“奖优罚劣”导向,明确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经济日报记者 银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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