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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机制

来源:无忧晚年 2024-11-15


  于旭波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
  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被称为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之外的“第六险”,是指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日益成为社会难题。为此,国家多次开出“良方”:长护险试点城市从15个增至49个,出台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相关管理办法,推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扩大老年护理和长期照护服务。
  2016年至今,长护险参保人数达到1.7亿人,200多万人享受了相关待遇,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和事务负担年人均减少约1.4万元,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长护险在各地具体实践中仍然面临筹资责任不清、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各类涉老社会保障功能衔接不到位、失能评估标准体系不一致等问题。
  我建议,将长护险作为独立险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推动长护险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同时,建立统一规范的筹资机制,通过优化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统筹管理和集约使用国家各项涉老资金等方式,为长护险留出充足的筹资来源,全面推进实施长护险制度,真正实现失能人员“老有所护”。(本报记者 刘园园整理)